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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
各分党委(党总支):
为进一步巩固加强我校党建工作,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,根据《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》要求,按照《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工作计划》具体安排,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,在全校党支部书记中评选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校现任的各基层党支部书记。
二、评优条件
1.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坚决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遵守党的章程,履行党员义务。
2. 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。
3.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,按照“五个好”、“五带头”的要求开展支部工作,成绩显著。
4.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在“服务型基层党组织”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。
5. 组织并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学习创先争优活动文件及相关讲话精神,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中发挥表率作用。
6. 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7. 坚持民主集中制,热心支部工作,认真学习业务知识,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工作的新途径、新方法。
8. 党性原则强,公道正派,廉洁奉公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9. 密切联系群众,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。
10. 一般应担任党支部书记工作一年以上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 优秀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按照评优条件在党支部书记中评选,由各分党委(党总支)依据评优条件,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党支部书记人数20%的比例择优上报。
2. 学校成立由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、校务办公室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学生工作部、保卫部、保密办、工会、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考评小组,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。学校考评小组对各分党委(党总支)上报的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提名名单进行初步评审,并将初评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 各分党委(党总支)要切实组织好评优工作。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上报相应事迹材料要有推荐对象的自然情况、受表彰奖励情况,总结的事迹要内容翔实、数据准确、事例生动感人。
2. 各分党委(党总支)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彰的优秀党支部书记名单及其事迹材料(约1500字)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3. 评优工作要把评选、表彰与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,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。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使我校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振奋精神,与时俱进,扎实工作,努力进取,在学校各方面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。
五、表彰名额
本次评优工作拟评选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40名。
六、评优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安排
各分党委(党总支)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“优秀党支部书记评优工作”下载优秀党支部书记申报表。各分党委(党总支)应于11月25日前上交本单位优秀党支部书记申报表。申报表电子版发至party@bupt.edu.cn。
七、表彰时间
学校拟于年底前召开优秀党支部书记表彰大会,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。
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
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